
1. 适用范围
a) 以下包修条件适用于BSH中国大陆正规渠道销售或赠送的所有博世、西门子、康西达、容格、嘉格纳品牌产品。产品生产者可以是BSH国内外工厂或OEM工厂。
b) 项目配套销售产品的包修按照销售合同中的相关约定执行。
2. 包修内容
2.1 包修服务凭证
包修服务凭证包括购机发票、销售凭证(线上品牌方官方旗舰店/品牌方授权销售合作伙伴的订单截图、机打收据、机打销售单、机打购物小票)以及销售合同(章样清晰)。
2.2 包修服务开始日期
2024年7月1号前安装的机器:以购机发票日期作为三包服务起始期。无购机发票时,以销售凭证/销售合同的日期作为起始日期。无购机发票及销售凭证/销售合同,以生产月(制造编号 FD)的最后一天作为三包服务起始期。无以上凭证的机器,因无从核实购买事实/产品真实信息,将无法享受厂家三包服务。
2024年7月1号(含)起安装的机器:需要安装的机器三包服务以安装日期作为起始日期,无需安装的机器以收货日期(机打收货凭证/线上物流信息截图)作为起始日期。无收货日期时,以购机发票日期作为三包服务起始期。无购机发票时,以销售凭证/销售合同的日期作为三包服务起始日期。无购机发票及销售凭证/销售合同,以生产月(制造编号FD)的最后一天作为三包服务的起始日期。无以上凭证的机器,因无从核实购买事实/产品真实信息,您将无法享受厂家三包服务。
当用户提供的购机/收货凭证日期晚于安装日期时,以系统记录的安装日期为三包服务起始日期。
2.3 产品包修期
a)各产品组包修期如下,应扣除因修理占用和无零配件待修的时间。
名称 | 三包有效期(年) | 主要部件名称 |
折旧率 (日) |
|
整机 | 主要部件 | |||
家用电冰箱 (含对开门冰箱、冰柜、酒柜) |
1 | 3 |
压缩机,风扇电机,温控器,蒸发器,电磁阀,干燥过滤器,冷凝器,毛细管,电源模块,控制模块, 操作模块,显示模块,变频模块,多媒体电脑板,LCD液晶屏,加热丝,制冰机,保险丝,感温头, 进水阀,玻璃门,真空仓泵 |
0.05% |
1 | 12* |
压缩机、风扇电机、温控器、电磁阀、感温头、温度开关、控制电路板、动力电路板、显示电路板、 启动继电器、压缩机启动电容、压缩机热保护器 |
||
洗衣机 洗衣干衣机 干衣机 |
1 | 3 |
普通电机(定频电机),定时器,程控器,电容器,调速板,电源模块,控制模块,操作模块(电脑板), 显示模块,变频模块,温控器,压力开关,加热管,外筒(包括塑料外筒),内筒,三脚架,十字支架,轴承, 门玻璃,碳刷,活氧除菌控制单元,活氧除菌模块。 |
|
1 | 10 | BLDC电机(变频电机) | ||
吸油烟机 | 1 | 3 | 电机、电源模块、控制模块,操作模块,显示模块(电脑板) | |
微波炉 微波烤箱 |
1 | 2 | 电机,磁控管,电源模块,控制模块,操作模块,显示模块(电脑板),变压器 | |
吸尘器 | 2 | 3 | 电机 | |
洗碗机 | 1 | 3 | 电源模块,控制模块,操作模块,显示模块,程控器,循环泵,加热管 | |
电热水器 | 1 | 3 | 内胆(容积≤10升小厨宝) | |
1 | 3 | 电源模块、控制模块 | ||
5 | 加热管、内胆 | |||
3 (X3、Y3系列) |
3 | 电源模块、控制模块 | ||
5 |
加热管、内胆 (X3系列命名规则:DG..57.BTI、DG..58.ETI; Y3系列命名规则:DG..16.BTI、DG..17.ETI) |
|||
2 (钻石卡用户) |
3 | 电源模块、控制模块 | ||
5 | 加热管 | |||
6 | 内胆 | |||
燃气灶具 | 1 | 3 |
燃气阀组件(阀体、电磁安全阀、热电偶、微动开关等)、玻璃台面、电源模块、 控制模块、操作模块、显示模块 |
|
电灶 ,电磁灶 (含蒸汽灶,电烤架,铁板灶) |
1 | 3 | 电源模块、控制模块、操作模块、显示模块、控制装置、加热丝、玻璃台面 | |
消毒柜 | 1 | 3 | 电源模块,控制模块,操作模块,显示模块,风机组件,紫外线灯管,光波管,门锁 | |
电烤箱 蒸汽烤箱 保温抽屉 |
1 | 1 | 电源模块,控制模块,操作模块,显示模块,温控器,风扇,加热丝 | |
饮水机 | 1 | 3 |
压缩机,风扇电机,温控器,蒸发器,电磁阀,干燥过滤器,冷凝器,毛细管,电源模块, 控制模块,操作模块,显示模块,加热丝 |
|
咖啡机 | 2 | 电源模块,控制模块,操作模块,显示模块,温控器,研磨机,水泵,加热丝,酿造单元 | ||
厨师机 | 2 | 控制模块,操作模块,电机,传动装置 | ||
电饭锅 | 2 | |||
手持式料理机 手持式搅拌机 |
2 | 驱动装置 | ||
真空抽屉 | 2 | |||
Tassimo智能胶囊咖啡机 | 2 | |||
*主要部件12年包修仅针对:凭购机发票和服务金卡,购机日期在2010年7月1日至2010年12月31日期间的家电下乡型号冰箱。 |
b)浙江省部分产品包修期:
名称 | 三包有效期(年) | 指定部件名称 |
折旧率 (日) |
指定部件 | |||
电饭锅 | 3 | 电源模块 | 0.05% |
燃气灶具 | 3 | 点火针,点火盒 | |
料理机 | 3 | 电机 |

2.4收费维修:
除另有规定外,属下列情况之一者,不属于包修范围,应收费维修。
• 消费者因使用、维护、保管不当造成损坏的;
• 使用电源电压低于187伏或高于242伏而损坏的;
• 经自行或非厂方特约维修人员拆修而损坏的;
• 无三包凭证、有效收货凭证或发票的;
• 三包凭证与修理产品型号不符或者涂改的;
• 因自然灾害不可抗拒力造成产品损坏的;
• 由于产品使用环境异常引起的损坏及损失。例如:电源、水源、温度、湿度等因素。
2.5退换机:
a) 产品自收货之日起7天内,发生性能故障,用户可选择退换、换货或修理。退货时,应按发票价格一次退清货款。
b) 产品自收货之日起15日内,发生性能故障,用户可选择换货或修理。在整机三包有效期内,修理两次,仍不能正常使用的产品,凭修理记录和证明,免费调换同型号同规格产品。换货时,用户自愿调换不同档次的机器,则按公司规定补差价。换货后三包有效期自换货之日起计算。
c) 在三包有效期内,符合换货条件的,因无同型号同规格产品,用户不愿调换其他型号、规格产品而要求退货的,应予以退货;有同型号同规格产品的,消费者不愿调换而要求退货的,应当予以退换,对已使用过的商品按规定收取折旧费
2.6维修配件包修期
• 主要部件维修后保用期为12个月
• 非主要部件维修后保用期为4个月
• 商业用途机器维修后保用期为30天
3.非家庭用机器
用于生产经营目的、商用、公司集体使用等用途所购买的家电,其整机及主要配件的包修期为3个月,除非购销合同中另有规定。
4.降价处理机器
产品存在瑕疵但不影响产品的性能、功能,且不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,厂方、商业单位做降价处理的,其包修条例同上,但因此而降价的部位不予包修。 产品包修规定应遵守法律法规。如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,公司规定更有利于消费者,则按公司规定执行。